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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国家标准分为两部分
第一部分:《工业碳酸钠》;
第二部分:《工业碳酸钠试验方法》
本部分为《工业碳酸钠及其试验方法》的第一部分。
本部分第4章、第6章为强制性,其余为推荐性。
本部分修改采用英国标准BS 3674:1981(1986)《工业碳酸钠》(英文版)。并根据英国标准BS 3674:1981(1986)《工业碳酸钠》重新起草。
考虑到我国国情,在采用英国标准时,本部分做了一些修改。有关技术性差异已编入正文中并在它们所涉及的条款的页边空白处用垂直单线标识。在附录A 和附录B中给出了这些技术性差异和结构差异及其原因的一览表以供参考。
本部分与GB/T210.2一同代替国家标准GB 210-1992《工业碳酸钠》
本部分与GB210-1992相比技术内容变化如下。
———分为两类,I类为特殊工业用重质碳酸钠,仅设优等品;II类为一般工业用碳酸钠,包括轻质碳酸钠和重质碳酸钠,分为优等品、一等品和合格品三个等级。取消了原国标中的III类指标,即硫酸钠型卤水盐为原料联碱法生产的工业碳酸钠。经过各厂技术改造,该类产品已达到II类产品的指示要求。
———取消了原国标中的烧失量指标,保留了其测定方法;对湿基计总碱量的指标和试验方法进行了规定。
———I类产品总碱量的质量分数由不小于99.2%调整为不小于99.4%,氯化物的质量分数由不大于0.50%调整为不大于0.30%,铁的质量分数由不大于0.004%调整为不大于0.003%,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由不大于0.04%调整为不大于0.02%。II类优等品铁的质量分数由不大于0.004%调整为不大于0.0035%,水不溶物的质量分数由不大于0.04调整为不大于0.03%。
本部分的附录A和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部分由原国家石油和化学工业局提了。
本部分由全国化学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机化工分会(SAC/TC 63/SC1)归口。
本部分起草单位:天津化工研究设计院、天津碱厂、大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杭州龙山化工有限公司、山东海化股份有限公司纯碱厂、内蒙古蒙西联公司苏尼特分公司、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四川自贡鸿鹤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碱业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三友集团有限公司、新疆哈密双合碱业有限公司。
本部分主要起草人:姚锦娟、刘幽若、吴洪发、姜密、王文琼、孙树香、马文远、包念汉、姚祖英、李超国、孙长江、查安丽。
本部分于1963年首次发布,1980年、1989年和1992年修订
商品属性 [作者] 标准局 [出版社] 标准局 [图书书号/ISBN] GB 210.1-2004 [出版日期] 2004-3-1 [开本] 1/16 [图书页数] 7 [图书装订] 平装 [版次] 1 [出版日期] 2004-3-1 [所属分类] 行业标准类